关于清理2023届毕业生留存档案的通知
2025年7月11日 星期五
周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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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办公室
各学院、2023届留档毕业生:
根据《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毕业生档案暂存学校时间最长为两年。经清查,目前我校仍有部分2023届毕业生档案滞留学校,为确保毕业生档案的及时利用,请未办理档案转递的2023届毕业生尽快将个人档案调转至档案接收单位。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毕业生于2025年8月10日前填写档案转递信息(共797份,留存名单详见附表);
2.即日起至8月底,招生就业处将按照毕业生反馈的转递地址分批邮寄。
特别说明:8月10日前未填写档案转递地址的,学校将根据毕业生生源地信息寄送至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生源地与当前户籍地(可登录就业信息网个人账号查看生源地信息)不一致时,为避免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拒收或退档,请毕业生务必填写当前户籍地或就业地的档案接收单位。
二、转递流程
(一)毕业生填写档案转递地址
毕业生通过登录学校就业信息网,在“就业事务”→“档案管理”栏目中填写档案接收单位的详细信息,毕业生档案一般由就业单位、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就业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接收。具体填写流程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二)学校审核转递毕业生档案
8月10日前,招生就业处将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就业信息网后台的档案邮寄信息,审核通过后一周左右,将按照毕业生填写的“档案转寄详细地址”一栏信息进行邮寄;8月10日后,将对剩余档案在月底集中邮寄。
(三)毕业生查询档案邮寄状态
学生可登录就业信息网,在“档案管理”栏目中查看档案邮寄单号、跟踪档案转递状态,并及时到档案接收机构查询,确认本人档案是否已经送达。
特别说明:所有毕业生档案均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渠道“EMS”方式邮寄,除调档函明确要求个人自提以外,不允许毕业生个人自提档案。
三、其他事宜
1.毕业生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直接关系到个人就业、升学及社会保障等方面权益,请毕业生高度重视,规范填写档案邮寄信息。
2.2021年及以前入学的研究生档案留校情况及邮寄请与研究生处联系。
招生就业处学生档案咨询电话:0371-61912536
附表:1.各学院2023届毕业生档案在校情况汇总表
2.2023届毕业生档案清库名单

招生就业处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