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修订和使用《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的通知
2018年11月26日 星期一
崔彩菊
2734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教办学〔2018〕831 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修订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1号,见附件 1)要求,自 2019 年 1月1日,停止使用教育部原统一制定的《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
省教育厅在广泛征求意见后,对原毕业生登记表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各高校可参考新修订的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 2),根据本校实际对表中内容自行进行修改印制,在2019年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及时启用,确保工作延续、平稳。不自行印制的,可以到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订购。
省就业中心联系人:董光磊 王俊翔
联系电话:0371-65795072 18838156468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修订工作的通知
2.《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修订版)
2018 年 11 月 22 日